蔚蓝网销售联盟协议
联盟协议
本个人网站联盟服务协议书,是对北京时代蔚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蔚蓝网”)及根据本协议注册为蔚蓝网个人网站 联盟会员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之约定。您注册为蔚蓝网个人网站联盟会员,即视为您同意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并愿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享受您的权利,并履行您的义务。您必须保证,您已仔细阅读、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协议条款。
第一条:术语定义
下列术语在本协议中具有以下含义:
1.“蔚蓝网”:由北京蔚蓝网络书店注册并运营、域名为 www.wl.cn的网站。
2.“蔚蓝网商品”: 指蔚蓝网网上不时陈列并供出售的商品。
3.“联盟会员”:指同意参加联盟合作并具备履行联盟合作所需的相应资质和能力的网站经营者或其他实体/个人。
4.“联盟合作”:指联盟会员在其拥有和/或经营的网站上设置至蔚蓝网的链接, 以促进对蔚蓝网的访问量以及蔚蓝网商品的销售;蔚 蓝网同意联盟会员设置上述链接并在本协议规定的条件满足的情况下就蔚蓝网商品的销售向联盟会员支付销售提成。
5.“联盟网站”:指联盟会员所拥有和/或经营的任何网站。
6.“销售提成”:指联盟会员在联盟合作项下就蔚蓝网商品的销售所应得到的并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方式计算和支付的提成。
7.“客户”:指购买蔚蓝网商品和/或接受蔚蓝网服务的任何个人和/或组织。
第二条:网站联盟
1. 蔚蓝网与联盟会员同意依照本协议的条款与条件建立网站联盟合作,目的是推广蔚蓝网的服务并藉以扩大蔚蓝网的市场影响力。
2. 联盟会员有权按照本协议所述的条件和方式通过网站联盟合作获得合理的回报。
第三条:申请
1. 联盟会员应向蔚蓝网提交参加联盟合作的申请,并按照蔚蓝网的要求提供相关的申请文件。蔚蓝网有权自行决定是否批准该申请。
以下下列内容的网站不能作为合作推广对象:
* 宣扬色情、暴力、基于种族、性、宗教信仰、国籍、残疾、性倾向或年龄的歧视;
* 宣扬任何非法的、有害的、威胁性的、诽谤的、骚扰的或其他易引起反感的行为;
* 域名与蔚蓝网相类似例如但不限于近似、变异、拼错等;
* 其他违反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
* 网站模仿或抄袭蔚蓝网任何一版设计,伪装蔚蓝网,或采用与网站本身完全无关的关键词优化,干扰用户使用搜索引擎寻找蔚蓝网或 正确判断页面是否属于蔚蓝网的。(从2007年11月5日起)
2. 联盟会员必须按照蔚蓝网的要求如实、准确、详细地填写注册信息,如有任何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蔚蓝网有权酌情扣除应付 联盟会员的销售提成,直至取消其联盟会员的资格。蔚蓝网尚有权要求联盟会员赔偿任何其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第四条:蔚蓝网的权利与义务
1. 蔚蓝网有权确定并不时修订联盟合作的具体方式,并有权随时对联盟会员履行本协议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联盟会员应配合蔚蓝 网的检查和监督。
2. 蔚蓝网将向联盟会员提供必要的信息及其他便利以使得联盟会员可以方便地设置至蔚蓝网的链接。
3. 蔚蓝网负责收集与联盟合作相关的蔚蓝网商品的销售数据(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数量与金额),并将该等销售数据定期或不时地提供 给联盟会员。联盟会员同意仅将销售数据的使用限于履行本协议之目的。
4. 蔚蓝网将独自处理所有(包括因联盟合作所产生的)订购蔚蓝网商品的订单,负责蔚蓝网商品的销售、配送、货款回收及售后服务。 联盟会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干涉蔚蓝网的正常经营行为。
5. 蔚蓝网享有所有(包括因联盟合作所产生的)销售蔚蓝网商品的销售收益及其他收益,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联盟会员无权就上述 收益向蔚蓝网提出任何主张。
6. 通过联盟合作购买蔚蓝网商品的顾客即为蔚蓝网的客户,该等客户的注册信息以及购买商品的信息为蔚蓝网所有。除非本协议另有 约定,联盟会员无权使用、披露或要求蔚蓝网披露客户信息。
第五条:联盟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1. 联盟会员应按照蔚蓝网的要求提供实施联盟合作的计划,供蔚蓝网审查。
2. 联盟会员应按照蔚蓝网要求或以经蔚蓝网认可的方式在联盟网站上设置至蔚蓝网的链接。该等链接应置放于联盟网站的显著位置并 须随时更新。联盟会员应保证上述链接的外观、感受和功能性符合蔚蓝网的要求。
3. 蔚蓝网授权联盟会员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仅为履行本协议之目的使用蔚蓝网的图形和/或文本标志。图形标志指当前或原有版本的蔚蓝 Logo,文本标志指"蔚蓝网络书店、蔚蓝网、网络网上书店、蔚蓝网路书店、蔚蓝书店"等文字与相关链接。
4. 联盟会员应确保将蔚蓝网通过联盟网站所提供的商品和/或服务与任何第三方所提供的与蔚蓝网商品和/或服务相同或实质上相似的 任何商品和/或服务明确区分,不致造成混淆并误导消费者。
5. 联盟会员声明与保证,其具有订立并履行本协议所应具备的一切资质与能力,并且符合蔚蓝网所不时要求的作为蔚蓝网联盟会员的 资格。
6. 联盟会员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不得使用蔚蓝网之名义作任何商业活动及宣传,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就其与蔚蓝网的关系对外发布虚 假或误导的信息或者容许该等虚假或误导的信息的存在。如果联盟会员违反此项规定,蔚蓝网有权取消联盟会员参与联盟合作的资格, 并且有权要求联盟会员返还其已收到的销售提成并有权取消所有已发放的销售提成。
第六条:合作网站销售提成、收益结算和奖励机制
1 销售提成的计算
1.1 蔚蓝网同意按照因联盟合作而产生的销售蔚蓝网商品的销售金额向联盟会员支付销售提成。
1.2 只有因客户的有效购行为所产生的销售额,才能作为计算联盟会员销售提成的依据。
“有效购买行为”是指符合下列要求的行为:
(a) 客户通过联盟网站上设立的至蔚蓝网的链接访问蔚蓝网;
(b) 客户在上述访问期间购买了蔚蓝网商品;
(c) 商品买卖关系完成,蔚蓝网收到了全部货款;且在有效的退换货期限内并未发生任何退换货行为。
1.3 销售提成的金额按照蔚蓝网统计的有效购买行为实际发生的净销售额(即订单总金额扣除运送费用、礼券费、销售税、邮寄/汇款 等之后的净值)计算。
1.4 联盟会员的销售提成按下列方式计算(从2012年01月01日起):
(1) 普通图书:每月净销售额 4%的销售提成;
(2) 特价图书:每月净销售额 9%的销售提成。
(3) 化 妆 品:每月净销售额 8%的销售提成。
(4) 音像产品:不提成。
(5) 蔚蓝会员不分星级统一计入联盟订单内。(从2012年01月01日起)
(6) 蔚蓝网有权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针对个别联盟会员调整销售提成比例。并有权在告知对方的情况下终止联盟合作。 (从2012年01月01日起)
1.5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蔚蓝网将不予计算并支付销售提成:
(a) 客户的购买行为发生在距离最初的点击进入蔚蓝网7天之后,或者客户中途曾关机或访问其他网站。
(b) 客户以电话、传真或其他网下方式订购蔚蓝网商品。
(c) 由于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器意外关机、网络意外中断、蔚蓝网受到恶意攻击及磁盘意外损坏)而导致销售数据丢失。
(d) 联盟会员采取任何措施故意或客观上会使得顾客对蔚蓝网与联盟会员及联盟网站之间的关系产生任何误解或迷惑的。例如,联盟会 员以蔚蓝网之名义作任何商业活动及宣传,或者试图影响蔚蓝网网任何功能或交易过程的(如搜索、定购、浏览等)。
2 销售提成的支付
2.1 蔚蓝网于每月26日(遇节假日顺延)结算上个月应付联盟会员的销售提成,并按照双方约定的支付方式支付款项。该款项将于每月结算日之后的30天内按照约定的支付方式支付。
2.2 如若应付联盟会员的销售提成不足100元,蔚蓝网将于应付联盟会员的销售提成累积至100元以上时支付。
2.3 如若应付联盟会员未使用工商,建设,农业银行的银行卡,仅有其他银行的账号,蔚蓝网将于应付联盟会员的销售提成累积至100 元以上时支付。
2.4 乙方需按照当月实际销售提成金额开具发票,如乙方不能提供发票,甲方自动扣除当月销售提成金额的5%,用来支付甲方补充发票的财务费用。
2.5 蔚蓝网有权自其应付销售提成中扣除任何手续费(如汇款费用)或联盟会员应支付给蔚蓝网的任何其他费用。
第七条:协议的生效、变更及终止
1. 本协议自联盟会员接受之时起生效。
2. 蔚蓝网可以不时地合理变更联盟合作的方式及条款。这类修改自蔚蓝网作出之日起即对双方产生效力。如联盟会员不能接受上述修 改,联盟会员唯一的救济方式即为(经提前通知蔚蓝网后)终止本协议。联盟会员对本协议的继续执行视为接受本协议的变更。
3. 任何一方均有权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终止本协议而无需任何理由。
4. 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应尽快对本协议项下应付未付的销售提成进行清算。联盟会员可以获得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产生的,根据双方认 可的最后协议标准计算的销售提成。蔚蓝网可以在协议终止后90天内保留应付销售提成以确保支付金额的正确性。
第八条:保密责任
联盟会员应对其自蔚蓝网获取或知悉的任何与蔚蓝网和蔚蓝网产品和/或服务有关的可被合理认为具有保密性的信息(以下统称“保密 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数据和客户信息,予以严格保密。除非经蔚蓝网书面同意, 联盟会员不得非为履行本协议之目的直接或 间接地使用保密信息或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允许任何第三方使用保密信息。
第九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义务或者履行本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向非违约方赔偿损失。赔偿损失额应相 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本协议履行后非违约方本应获得的利益。但是,无论如何, 蔚蓝网在本协议项下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 蔚蓝网应付和已付联盟会员的销售提成。
第十条:管辖法律及诉讼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任何关于本协议的起诉将在中国北京蔚蓝网站所有者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